粗看的组合:高中生、狗、金发帅哥、华裔少女。
细品的组合:漫画中脆皮但难杀的高中生,存在一定的奇遇体质;受动保协会庇护的狗,敢杀就会遭受强烈谴责,但在恐怖电影中总是第一个死去。
金发蓝眼大帅哥一般是电影主角标配,多半能有惊无险地活到最后;年轻亚裔女性,会功夫的是辅助,搞研究的打酱油,要么当个炮灰,要么走在成为炮灰的路上。
简言之,该剧场要素齐全,各人物非常吸睛,阿萨思拿的还是炮灰剧本。
绝!
可在大众眼里,这组合不一定出自奇幻电影,大有可能来自hbo。
他们无法从外貌判断华裔女性的年龄,只能从她的穿着推测出她还是个学生,与拖着狗的高中生大概在一个年纪。
看那只狗对她的“熟稔度”,想必有着深厚的感情。一见她要跟华尔街新贵走,狗是万分不舍,也象征着狗主人对她的一片痴心。
可青涩高中生怎么比得上华尔街新贵金钱和权力才是爱情的补品!
女孩的选择没有错,但她的选择一定会对高中生造成暴击。
好了,他们懂了!想必再过十年高中生必定逆袭,他会和情敌在顶峰相见,也会和她再续前缘,而他们——只要等着八卦头条就行了!
激动!
狗嚎五分钟,脑补两小时。
感知到周遭氛围不对,阿萨思无奈道:“换个地方说话,这件事有点复杂。”
莱戈拉斯意有所指:“不带上你的新朋友,嗯”
阿萨思:“我不认识他。”
不认识
也是,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阿萨思的好友,对方起码得是超级英雄。
那就没必要在意了。
说起来,他为什么要在意,连他都觉得奇怪。
当阿萨思还是银发金瞳的模样时,就算有意遮掩,也盖不住她出众的气场。她跟谁站在一起都是boss,上下级分明,他完全不会多想。
可她换上了无害的皮囊,身高矮了一截,体型小了一号,变得与人类近乎一致——当她戴着面具与他人接近时,她的非人感消融了,距离感也薄弱了,他们之间的气氛是该死的融洽,那个高中生更是……该死的碍眼。
对,碍眼。
他第一次觉得一个连他的年纪零头都没活到的毛头小子非常碍眼,很难用“慈爱的眼神”和“祖宗的心肠”看待对方。
而在阿萨思的一句“不认识”中,他顿时觉得这高中生又顺眼了起来,虽然他长相一般身形瘦弱没有肌肉还有点哆嗦,但他爱狗,勉强算是个人了。
真是种诡异的心理,他是不是哪里不正常了
莱戈拉斯一言不发,只是盯着阿萨思的侧脸,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阿萨思没做停留,她留给高中生最后的提醒是:“今晚,跟你的狗呆在一起比较安全。”
之后,她循着萨姆和莫丽的气味,转身往水上公园走。
“啊”
高中生发出疑惑的声音,而他的狗一见阿萨思离开,立马想跟上。高中生哪能让它胡来,一个飞扑抱住它,接着一人一狗打了起来,滚了一地毛。
瞅准机会,狗蹿了出去,结果被后赶来的一群高中生摁倒。他们帮忙把狗装进笼子,送到狗主人的姨妈家里,眼见他们离开,狗在笼中焦躁不安。
另一端,等萨姆和莫丽走出游乐场,天色已近黄昏。
阿萨思缀在他们身后,把“死神的游戏”告知莱戈拉斯。
在得知对手是死神后,他的神情没有异样,反倒是盯着她的发旋看时,那眼神颇为好奇,像是猫看到了逗猫棒,忍不住想比划两下。
这目光坦率又炽热,想忽略都不行,阿萨思只能问:“你在看什么”
蠢蠢欲动的手终是没忍住,莱戈拉斯抬起来,持平,从阿萨思的额头移到自己胸口:“阿萨思,你变矮了。”
阿萨思:……
你皮痒了是吧
好在莱戈拉斯皮一下就撤,切入正题:“怎么换上了人类的皮囊我记得你一直抵触吞噬人类。”
“她不一样。”阿萨思指着自己,“她是我的过去,接受她的全部,我不会抵触。”
“她是你的过去”
“你可以理解为‘前世’。”阿萨思道,“她是没有变成恐龙之前的我,而现在,她是我的一部分了。”
莱戈拉斯没有说话,显然在消化这个信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