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萨思:“我去送花的每一晚都风平浪静,也没碰上那只神秘的蝙蝠。”难道哥谭是上半夜闹事,下半夜按时睡觉的城市吗这生物钟还怪准的啊。
之后,肯特一家出发前往曼哈顿。次日,阿萨思顺利通过了面试,她一进门整个办公室的动物都安静得不行,面试的教授一度认为自己捡到了良才!
8月末,阿萨思和克拉克分别上了大学,打理农场的工作又回到了肯特夫妇身上。
此后年复一年,时间过得飞快。千禧年过后没几年,克拉克与阿萨思先后迎来了毕业季,也先后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克拉克进入了大都会的《星球日报》工作,成为了一名小记者;阿萨思回斯莫维奇继承了肯特农场,并在小镇上开了一个兽医诊所,生意极佳。
在克拉克一身班味地赚着月薪时,阿萨思出诊的时薪都快达到200美元了。她的收入大头不是给农场的牛羊看病,而是给富人的宠物治疗。
尤其是赛马场的老板,给的钱是一沓又一沓。阿萨思偶尔也会参与赛马的下注,只能说这一行来钱太快,她挑啥中啥,财富像滚雪球一样积累起来。
她鲜少看存折上的数字,但持续关注着“要素齐全”的莱克斯集团有没有作妖。
她一直等着这公司放出“怪兽”的一天,可不知这集团是气数已尽还是洗心革面了,四年来几乎没有动静,只有名为卢瑟的掌权者经常在外走动,但他出席的总是慈善晚会。
那么问题来了,“怪兽”到底在哪里
成为兽医后,她掌握了不少信息渠道,也没听说过哪个实验室需要大批动物做实验的……
大都会、中心城、哥谭都没有。可她要对付的不是怪兽还能是什么,难不成是外星人吗
阿萨思把“平平无奇”的报纸丢进垃圾桶,继续普通的日常。可她耐得住,克拉克却耐不住,上班就没有不倦的,他请了长假,打算出去散心。
克拉克:“阿萨思,你愿意跟我一起去旅游吗”
阿萨思:“不去。”
“为什么”
“一起上班吗,克拉克”阿萨思反向邀请,“很久没有赛跑了,你应该跑得比以前更快了吧”
“……”
2004年,克拉克独自踏上了旅途,开始了“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做什么”的灵魂探索,他想把自己从停滞的日常中抽离,寻找精神的平静。
他一走两年,只在圣诞节回一次农场,脸上的胡子也不刮,混得像个流浪汉。
玛莎很心疼他,以为他吃不饱睡不好。可阿萨思嗅出来了,克拉克的体魄正在朝成年期转变,他的力量正在成倍增长,兴许有一天就会超过现阶段的她。
也是,他与她是不同的。
这儿的太阳更年轻更强大,也更偏爱克拉克,只要他生活在能被阳光照到的地方,他的力量就会持续增长,进化得比她快多了。
估计再过个十年,克拉克的单体战力会变得无敌。但是只要她在,他永远不会是最强……
毕竟,他们的战斗方式不是一个路数,她可没有不杀的原则。
又一年,美国军方在北极冰层中发现了一艘巨大的飞船。克拉克像是受到了感召,半个月内音信全无,许久之后才出现在肯特农场。
他告诉他们,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克拉克:“我来自氪星,我的亲生父母给过我一个名字,叫‘卡尔艾尔’。”
只是氪星毁灭,氪星人避不开消亡,他带着氪星最后的希望飞向地球,这是他的亲生父母为他做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选择。
闻言,肯特夫妇有些沉默,他们欣喜于克拉克找到了“我是谁”的答案,却又忧心于他会离开地球,去寻找他的归宿。
他们又喜又悲,最终落下泪了。
克拉克却抱着他们说:“我不会离开的,这里是我的家。氪星是我的过去,地球是我的新生,而你们——”
克拉克看向阿萨思,真心实意,“都是我爱的人。”
夜已深,阿萨思坐在窗边,亮着一盏灯。
半晌,她熄灭了灯光,远眺无声的星空。不知为何,在克拉克回家之后,她总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了,让她升起久违的不安。
真难得,她来到这个世界九年了,直觉第一次给出预警,想来有个大家伙在靠近。
可她感知不到它……
无论是它的气味、力场还是声音,什么也触不到。而她的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往星空看去,难道对方是从地外来的吗
不会是“基多拉”吧
翌日,她早起锻炼,碰上了同样早起的克拉克。
他光着膀子、打了水,手握特制的剃须刀在刮胡,待面上干净了,他扬起灿烂的笑,冲她招手:“嘿,阿萨思,来‘赛跑’吗”
大清早主动求揍,克拉克是真的长大了。
阿萨思:“行。”正好磨磨牙。
“但这次规则变一下。”克拉克像只接到飞盘的狗,有点得瑟,“我们来比赛谁飞得快吧!”
听这话,他是学会飞了有够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