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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1/2)

在阴地沟一无所获后,宋阳彻底放下了对宁俊峰口中财宝的执念。

本来就是抱着碰运气的心态,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花费大量时间去追寻不知价值几何,甚至都不确定是否还存在的东西,实在不划算。

毕竟最后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不如把这些时间花在追求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事物上,即便过程可能更艰辛,但说不定已经能收获比财宝更有价值的财富。

冯晓萱的酒量着实惊人,倒酒比宋建国还积极。一顿饭下来,宋阳和宋建国都喝得晕晕乎乎,她却像个没事人。

饭后,她利落地收拾碗筷去厨房清洗,宋阳则只想赶紧躺到床上休息。

等宋阳洗完脚坐在盆边晾干时,冯晓萱贴心地用温水给他冲了一杯蜂蜜水。喝下之后,宋阳只觉得浑身舒畅。

这些天,他心情格外好。封正虎消失的事情,过了好些天都没人怀疑到他头上。

听说封良明三天后才回来,还被特派员调查了一番,好在他找到山里幺店子的人作证,才摆脱嫌疑。

封正虎消失得毫无头绪,吕良明帮封正虎的妻子请全村人沿着米仓道周边和附近的山里找了许久,两个特派员也到石河子村询问过,但一无所获。

后来传出封正虎进山被野兽拖走的猜测,这让宋阳悬着的心终于放松了一些。

这件事注定是个永远不能被人知晓的秘密,就像冯晓萱装钱的荷包一样,里面的钱取出来后,宋阳就用柴火将荷包烧成了灰烬。

他才不会傻到把荷包和钱交给冯晓萱,还告诉她凶手已被除掉。

背上杀人的名头,即便大家都觉得封正虎罪有应得,但知道的人心里难免会有忌惮,哪怕是最亲近的人也不例外,他不想因此产生嫌隙。

此外,宋阳终于确定自己对漆树不过敏。

从在岩房坪掏了漆树树洞里的蜜蜂到现在,过了这么久,他一点不适的感觉都没有。

拥有这样的好体质是件幸事,不说割漆,就算打猎、采药时碰到漆树也无需忌惮,能少受很多折磨。

一夜好眠,第二天早上起床,冯晓萱照旧在厨房忙碌。看她这架势,家里多年来一直吃两顿饭的习惯怕是要改成三顿了。

宋阳简单洗漱后,也到厨房帮忙添柴。今天还要进山,冯晓萱顺便做了些火烧馍,只是家里不好弄的红糖快用完了。

突然,外面传来几条猎狗的狂吠声。

宋阳出门一看,只见对面竹林的路上,有人打着手电筒匆匆赶来。天色还很黑,宋阳看不太清,便走到院墙边等着。不一会儿,那人走近,宋阳认出是冯晓萱的大舅陈东辉。

他赶忙喝住几条狗,跑到院门口打开院门,把陈东辉迎了进来。

“你们送去的熊皮和熊胆,钱已经托人带来了。我前两天从镇上回来时来过一次,到你们家一个人都没碰上,只能今天顺路送过来。”

一见面,陈东辉就赶忙说明来意,又小声问宋阳,“晓萱的伤好了以后,没留下啥毛病吧?”

“没有,她活蹦乱跳的,好得很,昨晚还一口气喝了差不多半斤酒呢……快,快进屋说!”宋阳笑着招呼陈东辉往屋里走。

“喝酒这事儿,她随她妈。我那过世的妹妹,酒量也特别好,别说半斤,就是一斤下去也没事。晓萱可能是觉得累了想解乏,不然不会轻易喝酒。以前她跟我们一起打猎的时候,在家也偶尔喝点。

有一年过节,我和你二舅想试试她的酒量,结果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她却跟没事人一样。”

陈东辉说起这些,满是感慨,

“反正我是不敢在她面前提喝酒的事儿。”

两人说着话,来到屋子大门口。陈东辉把背篓靠墙放下,宋阳打着手电筒看了一眼,里面只有两只兔子和一只野鸡。

“这两天队上忙着收庄稼,人手特别紧,没专门去弄这些。去的地方不远,周边也没啥猎物,就随手设了几个绳套,才弄到这么点。”

“正好,我这儿攒了些蜂蛹和蜂蜜,想麻烦你帮忙带过去。”

“没问题!”陈东辉爽快地答应,“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别跟我这么客气,这就是顺带的事儿。”

“阳哥,是谁呀?”冯晓萱在厨房里问道。

“是大舅!”宋阳应了一声,招呼陈东辉进了大门,直接去厨房。

冯晓萱高兴地迎上来:“大舅,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留下来吃早饭。”

陈东辉打量了冯晓萱一眼,见她确实没啥问题,又扫视了一圈厨房,笑着说:“这大房子真气派……这么早就在做早饭,还准备了火烧馍,是打算进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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